星期二, 二月 13, 2007

中国的法律,其实就是儿戏.

看到一个新闻《中纪委: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》,不由得想起以前那句什么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的狗屁话。其实中国的法律本质上就是儿戏。赖昌星所犯的数额不算特别巨大?社会影响不算极其严重?在加拿大待了七八年,不算是畏罪潜逃?难道当判死刑的人就因为跑到国外去回来就可以不判死刑了吗?看来中国的死刑是给那些没钱没背影没势力,不能跑到国外去的倒霉蛋准备的。更不用说这份承诺是中纪委说出的,不知道最高法院是否在这件事上也只能靠边站。

当权者想让你死,你就不得不死。想让你不死,你就可以不死。这与当年那句著名的“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”交相辉映。法律的本质就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,小老佰姓那法律来玩玩还行,千万别当真,中国的法律,其实就是儿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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